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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相关学校文化建设特色工作室的通知

admin2020-05-06 15:11:00

关于开展相关学校文化建设特色工作室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统筹抓好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提高我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水平,促进校长、书记及广大教师的相关能力提升,研究会经研究决定,将在全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党建文化建设名书记工作室”“学校文化建设名校长工作室”“课程文化建设名师工作室”“德育文化建设名师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校园文化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繁荣和发展学校文化建设;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践相结合,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文化建设能力。

        二、基本思路

        1、是特色工作室建设周期原则上为3年。入选工作室应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集体研修,打造能力强、素质高的研究团队;应以教育教学为核心,围绕党建引领、文化建设、学生发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等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应深入开展课题研究、研讨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工作室辐射引领的服务能力。

        2、是工作室实行会、地、校共建共管机制,建设期满,经四川省学校文化建设研究会考核合格后予以挂牌颁证。鼓励参与区县教育局、学校将工作室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工作室建设的日常管理及保障,指导工作室提高工作水平,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3、是入选相关工作室建设人员,研究会将在相关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和指导。优先为各工作室立项相关研究课题,优先组织工作室之间开展交流考察,优先组织相关专家到校开展指导,为工作室研究成果提供推广发布机会等。建议相关区县教育局、学校给予配套奖补,支持工作室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申报管理

        1.工作室申报者需在认真阅读并遵守四川省学校文化建设研究会相应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基础上,自愿申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即可申报,常年持续开展,研究会收到申报资料后,将分批组织评审、公布。

        2.所需建设经费均由工作室或工作室所在学校自筹;对于成绩显著或研究成果应用价值较高的工作室,研究会将给予后期资助奖补。

        3.申报成功后,研究会将向工作室下发研究课题,并安排专家跟踪指导,工作室负责人每年可免交会务费参加研究会组织的相关学术年会或专题研讨会。

        四、遴选评审

        通过单位推荐、个人申报等方式,经专家评审后遴选。研究会组织专家对所申报工作室进行评审,申报、评审、管理经费等,采取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形式,即会员单位教师申报,每个工作室收取评审经费400元;非会员单位教师申报,每个工作室收取评审经费800元。研究会将开具正规发票。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中环路武阳大道段261号港汇广场2栋1单元315

        邮编:610041     电话:028-83361673    邮箱:scxxwhjs@163.com

        官方网站:www.scxxwh.com   公众号:四川省学校文化建设研究会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户名:四川省学校文化建设研究会

        帐号:1283 0112 2733 7151


四川省学校文化建设研究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四川省学校文化建设研究会特色工作室建设通知文件